內容管理: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桃園市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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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
- 轉知本市113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外介聘積分審查暨市外介聘作業說明
- 轉知他縣市欲申請縣外介聘至臺東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梯第1次特教班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 轉知「嘉義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專任教師聯合甄選簡章」及「嘉義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專任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普通班第3梯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13年4月修訂)」及修正說明
-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普通班第3梯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 轉知欲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南市公立國小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 轉知擬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並調入至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應配合事項
-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梯特教班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 轉知「宜蘭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及「宜蘭縣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 轉知桃園市政府及原桃園縣各鄉鎮市公所公教人員輔購住宅貸款利率配合調整
- 轉知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利率於是日調整為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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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及國教署111年3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40936號函辦理。 |
二、 | 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1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
(一) | 教師資格: |
1、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
2、 | 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
3、 | 須熟悉文書電腦軟體之操作。 |
(二) | 商借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
(三) | 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四) | 辦理業務: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 |
(五) | 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三、 | 教師如有意願請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2329@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私校科商借教師」,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四、 | 檢附商借原則及簡歷表格式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