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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112年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實施計畫-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2-09-2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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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2年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實施計畫」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8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09239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教署前開函示,補助公立國民中小學辦理推動班級讀書會、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請依下列注意事項申請計畫:
(一) 計畫中應說明辦理活動招收對象之特質,對於招募參加營隊等相關活動之學生,宜以中低收入者或需要閱讀寫作補救者為優先。
(二) 計畫中應提出前次計畫之量化及質化成效,並就本次計畫預計辦理之活動說明其規劃時間、對象及內容,以及預期之量化及質化成效。
(三) 活動規劃應以閱讀推動為原則,不得為考試取向,亦不得以購書為主要目的。
(四) 請於計畫加入e-PIRLS及多文本閱讀之元素俾利後續計畫申請。
(五) 鼓勵於閱讀推動計畫中納入培養圖書館專業教師。
三、 本局委請興國國小協助辦理初審,倘貴校有意申請,請於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前,將計畫紙本(請留意是否為最新版計畫)1份寄送(或親送)至興國國小教務處收(32086 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2號)。
四、 獲初審通過之受補助學校名單於111年10月19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公告於興國國小首頁(http://www.sgps.tyc.edu.tw/xoop/xoops/html/),並請初審通過之受補助學校將電子檔寄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倘有初審為修正後通過之學校,將另行電話通知。
五、 檢附送件檢核表、申請格式、實施注意事項、經費編列原則及資訊素養融入專題探究參考資料各1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閱讀推動計畫實施注意事項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閱讀推動計畫實施注意事項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閱讀推動計畫實施注意事項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閱讀推動計畫實施注意事項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閱讀推動計畫實施注意事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