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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教育部辦理「113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5-05-0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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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30日臺教文(三)字第1142501573A號函及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二、 教育部113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業於教育部「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公告(網址:https:/studyabroadinfo.moe.gov.tw/ ,點選首頁「海外 【留學、遊學】安全與權益/業者契約查核結果」),請各校自行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