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內容管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修正規定-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300 / 發佈時間:2026-04-2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內容標籤
  運動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
說明:  
一、 依據運動部115年4月14日運競(七)字第1150300846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運動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下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劉先生,電話:(02)8771-1835。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