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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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 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 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暨實施方式辦理
二、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
1.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2.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3.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4.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5.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三、流程:
1.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或全部學科加速,經特推會審議通過者,上學期應於12月15日前,下學期應於5 月15日前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教育局備查後辦理
2.申請部分學科跳級或全部學科跳級,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者,上學期應於12月15日前,下學期應於 5月15日前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教育局,經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及教育局核定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