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111年度規劃游泳教學課程時,確實依據「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實施,並落實遵守相關防疫規範-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
二、 | 依據前揭防疫管理指引,學校於規劃游泳教學課程時應依「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實施,惟考量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本市游泳池相關附屬設施如兒童戲水池區、SPA區、烤箱、蒸氣室等暫停開放,先予敘明。 |
三、 | 請學校於規劃游泳教學時確實遵守「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如落實場域及相關設施設備之清潔消毒作業,所有人員除游泳時,應全程配戴口罩,口罩以個人夾鏈袋裝好,且於上岸後立即戴上,盡可能減少未戴口罩時間。 |
四、 | 檢附教育部110年12月17日臺教授體字第 1100047170 號函修訂「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