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公告:訊息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中央分團輔導員遴選簡章-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東門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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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輔導員遴選重要訊息摘要如下:
(一) 中央分團111-112學年度預計遴選兼任輔導員1至2人,本屆輔導員任期自111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二) 遴選資格及條件:
1、持有各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並具2年(含)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或兼任輔導員資歷之現職正式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
2、 持有各類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並具2年(含)以上國教署專案計畫輔導團兼任輔導員資歷之現職正式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
(三) 遴選方式:符合前項遴選資格及條件者檢具相關資料(詳附件簡章)經由本局推薦,並由中央分團書面審查(必要時採面談)。
(四) 擔任輔導員期間之權利:以部分時間公假支援方式,從事輔導團業務工作,每週並得減授課4節。
(五) 對輔導員之獎勵:
1、服務期間績效優良者,得依相關規定核予敘獎。
2、國教署補助輔導員之所屬學校,按輔導員人數計算,每人每學年度新臺幣5萬元,作為推動課程及教學之用。
餘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