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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以下簡稱藝教館)辦理「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展演活動實施計畫-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計畫方案」,請查照。-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 發佈者:dm300 / 發佈時間:2021-04-0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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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27113B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擴大辦理「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計畫方案」,優先徵選取得「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音樂比賽、創意戲劇比賽、鄉土歌謠比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之學校,請依貴校展演需求,於110年7月31日前逕向藝教館提交申請。

三、 本案採線上申請,於110年4月至7月間分五梯次受理收件及審查,各申請案件至遲須於活動辦理前1個月提交計畫申請書,相關資訊詳如附件。

四、 若規劃申請專業攝錄影團隊協助拍攝之案件,須參與教育部線上觀摩展演活動,請於演出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將專業團隊拍攝之影片上傳至教育部專屬平臺,平臺網址將於110年5月公告於藝教館「藝拍即合」網站。

五、 活動相關規劃請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最新規範審慎評估辦理。

六、 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藝教館蔡小姐,電話:02-2311-057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