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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生效」公告-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300 / 發佈時間:2023-08-24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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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本府112年8月18日府衛疾字第1120227787號函辦理。
二、 考量COVID-19疫情近期有升溫現象,又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爰辦理旨揭公告。
三、 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