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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公告:轉知教育部修正「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111年3月7日生效,請查照。-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300 / 發佈時間:2022-03-1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3月10日府體綜字第1110056711號函辦理。
二、 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教育部依據指揮中心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之規定,修正游泳池出現確診者之應變措施,重點如下:
(一) 於確診病例可傳染期內,與確診病例於該場域活動之其他人員(非密切接觸者),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指示與安排,每3-7日進行一次 SARS-CoV-2 抗原快篩或核酸檢測(家用型快篩或實驗室機型),至最後一名確診病例離開該場域後次日起10日止。
(二) 增加場館之環境清潔消毒頻率,至最後一名確定病例離開該場域後次日起10日止。
(三) 加強非密切接觸者之造冊列管人員相關健康監測,且應至少監測至最後一名確定病例離開該機構場域後次日起10日止。
三、 修正「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公告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3629&n=93),如有需求請逕行下載,如對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有疑問者,請洽教育部體育署(02)87711516、(02)87711843、(02)8771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