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規費收費標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0414A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0414D號函。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張維倫視察(聯絡電話:02-877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