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0學年度「原住民族社團計畫經費」一案-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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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0學年度「原住民族社團計畫經費」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於110年5月14日(五)前備文函送本局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社團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年4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40351A號函辦理。
二、 每學年每校以申請1個社團為原則,每學年最高補助新臺幣6萬元。
三、 貴校如欲申請旨揭計畫,依上揭要點之規定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檢具以下資料各3份:
(一) 原住民族社團活動經費申請計畫(格式詳如附件)。
(二) 109學年度原住民族社團計畫執行成效(前1年度無申請則免)。
四、 上開申請表件,請於110年5月14日(星期五)前備文以紙本函送本局,亦請各校將電子檔(可編輯檔及核章掃描檔)同步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libraanly@ms.tyc.edu.tw),俾憑辦理後續申請作業 ,逾時不予受理。
五、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社團要點」及「原住民族社團活動經費申請計畫(格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