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國際扶輪3502地區第十二屆扶輪盃國小高年級國語朗讀競賽-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行政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業務案
- 金繪獎獎勵作業要點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4年7月至8月「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實體研習資訊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及新住民子女教育業務案
- 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素養導向數學教學與AI應用跨校共備工作坊」
-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以下稱本團)辦理表演藝術類跨校社群工作坊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114年國中小本土教育教材徵集計畫」
- 「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學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報名表與招生簡章(請參閱報名網址)
- 113學年度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辦理「國民小學藝術領域課程教師教學增能工作坊」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4年「素養導向課室評量資源建置暨推廣計畫」線上專題講座研習資訊一案
- 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第3次教師甄選簡章一案
- 桃園市教師會7、8月辦理多元研習,詳如說明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委託本局辦理「114年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夢的N次方素養工作坊-桃園場」實施計畫1份
- 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以下稱木博館)辦理「114年度木藝教育暑期研習系列課程」
- 因材網國小表演藝術教材《我要當表演藝術推薦人》暑假作業徵件及獎勵活動如說明
- 觀看更多內容
國際扶輪3502地區第十二屆扶輪盃國小高年級國語朗讀競賽實施辦法
壹、依 據:國際扶輪3502地區2021~2022年度社區服務國語文朗讀比賽辦理。
貳、競賽宗旨:
一、配合國際扶輪社2021~2022年度工作目標,宣揚扶輪精神,促進社會安
定和諧。 二、關懷兒童青少年並加強推行國語文教育、提升民眾國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
以宣揚扶輪推廣識字教育的意義。
參、相關組織: 一、指導單位:國際扶輪3502地區總監辦公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議會 二、主辦單位:桃園福爾摩莎扶輪社、桃園福興扶輪社、桃園福臻扶輪社、
桃園鳳凰扶輪社、桃園鳳麟扶輪社。
三、承辦單位:桃園福爾摩莎扶輪社 四、協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桃園陽明社區發展協會 肆、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 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及大園區各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
二、競賽員資格及限制:
〈一〉報名人數以40名為限,按報名先後順序登記,額滿不再受理
(二)桃園市境內各公私立國小學校選派高年級生代表參賽(每校至多
二名)
(三)承辦單位保有各校參賽名額之審核權利,同校的學生報名超
額,則請校方出示公函,遴選優良代表二名參賽,如無法遴選
優良代表二名,則承辦單位投票決定,如報名未額滿,則不受”
每校至多二名”的限額
(四)凡曾獲得本競賽該組第1名,即不得再參加該組競賽。
(2011-2012年度已開始實施) 三、競賽時限: 每人均限4分鐘,時間到,鈴聲長響,並請結束朗讀。
四、競賽內容範圍:
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當場抽題。
五、競賽評判標準: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45。(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百分之45。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國際扶輪3502地區第十二屆扶輪盃國小高年級國語朗讀競賽實施辦法
壹、依 據:國際扶輪3502地區2021~2022年度社區服務國語文朗讀比賽辦理。
貳、競賽宗旨:
一、配合國際扶輪社2021~2022年度工作目標,宣揚扶輪精神,促進社會安
定和諧。 二、關懷兒童青少年並加強推行國語文教育、提升民眾國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
以宣揚扶輪推廣識字教育的意義。
參、相關組織: 一、指導單位:國際扶輪3502地區總監辦公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議會 二、主辦單位:桃園福爾摩莎扶輪社、桃園福興扶輪社、桃園福臻扶輪社、
桃園鳳凰扶輪社、桃園鳳麟扶輪社。
三、承辦單位:桃園福爾摩莎扶輪社 四、協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桃園陽明社區發展協會 肆、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 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及大園區各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
二、競賽員資格及限制:
〈一〉報名人數以40名為限,按報名先後順序登記,額滿不再受理
(二)桃園市境內各公私立國小學校選派高年級生代表參賽(每校至多
二名)
(三)承辦單位保有各校參賽名額之審核權利,同校的學生報名超
額,則請校方出示公函,遴選優良代表二名參賽,如無法遴選
優良代表二名,則承辦單位投票決定,如報名未額滿,則不受”
每校至多二名”的限額
(四)凡曾獲得本競賽該組第1名,即不得再參加該組競賽。
(2011-2012年度已開始實施) 三、競賽時限: 每人均限4分鐘,時間到,鈴聲長響,並請結束朗讀。
四、競賽內容範圍:
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當場抽題。
五、競賽評判標準: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45。(以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主)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占百分之45。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