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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計畫」之「教師法重要內涵」各場次資訊-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1-10-2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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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3625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及場次詳如附件,本案請各出席人員所屬單位惠予公假登記參加,另研習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
三、 檢附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計畫及場次表各1份。

「教師法重要內涵」場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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