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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辦理「111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1份,請踴躍推薦或自薦參獎,並請教職員(含原住民族語教師)踴躍申請參獎-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2-01-1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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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原民會111年1月17日原民教字第1110000381號函辦理。
二、 本案獎勵獎項計12項,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師徒制傳習師、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6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
三、 以下獎項請於111年2月8日(星期二)前向原民會提出申請:
(一) 終身貢獻獎。
(二) 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
(三)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 原住民族語老師。
2、 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3、 推動族語機關。
4、 推動族語團體獎。
四、 推薦或自薦資料請備函掛號寄送至:2492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五、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原民會黃銘廷專員(電話:02-899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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