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 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辦理「112學年度雙語課程亮點學校公開觀議課暨訪視實施計畫」之線上直播
- 國立清華大學訂於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辦理「雙語教育論壇:跨領域」線上論壇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都會區原住民族學生課業適性輔導策略工作坊」實施計畫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2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原住民族文化科學模組製作研習班」加開花蓮場次活動
- 本校辦理「112學年度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參訪研習」
- 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專業回饋人才初階 培訓研習實施計畫」
- 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專業回饋人才培訓 實施計畫」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在職專班」、「生命教育碩士在職專班」113學年度招生相關資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2學年度國民小學教育階段雙語教學教案設計競賽」簡章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112學年度語文領域閩東語文分級教材結合教學運用工作坊」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班」、「生命教育碩士班」113學年度考試入學招生相關資訊
- 113年第一季永續發展教育推廣活動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團隊編撰111年度部定課程素養導向教學設計參考手冊、校訂課程設計參考手冊及課程評鑑參考手冊,已掛載於網路平臺
- 「112學年度科技創客營隊」
- 2024年【改變未來─藝術學習推廣國際論壇暨工作坊】活動申請訊息
- 觀看更多內容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辦理。 |
二、 | 獎勵對象: |
(一) |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下稱族語認證)合格,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 |
(二) | 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且具原住民身分、參加族語認證合格,非具前揭學生身分之一般民眾。 |
三、 | 申請期限及程序: |
(一) | 申請期限:110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
(二) | 辦理地點: |
1、 | 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
2、 | 一般民眾: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
(三) | 敬請貴單位將申請案件造具清冊並完成第一階段初審作業,至遲於110年5月31日前,將紙本申請文件函送(紙本發文)本局(受文者: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清冊請由貴單位逐一核章,另將該word檔電郵至10092548@mail.tycg.gov.tw,俾利辦理第二階段複審。 |
四、 | 不予獎勵之情形: |
(一) | 就同一等級認證,曾經受有補助或獎勵。 |
(二) | 已通過較高等級認證,其後以較低等級認證申請本要點獎勵。 |
(三) | 提供不實資料或虛偽之證明文件。 |
(四) | 已獲其他機關相同性質獎勵或補助。 |
五、 | 旨揭要點及其申請表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https://ipb.tycg.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