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教務處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補助「112學年度國際教育旅行」申請表及補助基準表各1份-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3-03-3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內容標籤
一、 依據國教署112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3417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費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 配合線上系統開放,請有意申請旨案之學校逕至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2.0全球資訊網(https://www.ietw2.edu.tw/ietripmgr/apply/list)/登入計畫服務網/國際教育旅行補助,進行線上填報申請,申請期程自112年4月13日至112年4月30日止。
三、 有意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請以預設帳號密碼(預設帳號為學校代碼,預設密碼為ietw學校代碼)登入系統後,立即更改帳號密碼,並填寫學校基本資料,以進行後續申請作業;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確保資訊安全,請學校妥善保管該系統網址及帳號密碼。
四、 依本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補助原則如下:
(一) 以補助日本、韓國及新南向國家且行程以6天5夜為原則,參訪學校至少1校。
(二) 學生每15人,補助隨團輔導老師1人全額團費;其中有身心障礙學生4人以上者,每身心障礙學生4人,另補助隨團工作人員1人全額團費。
(三) 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並持有證明文件之學生者,可申請補助,補助人數以該團人數20%為上限,補助全額團費。
(四) 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每團人數8人以上者,每達8人,除其中1人補助全額團費外,其餘每人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每4人,得配置1位工作人員隨隊輔導,工作人員每人補助全額團費。
(五) 同一學校(包括數校)申請前往同一國別之計畫,每年度以1次為限。學校具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未能依本要點予以補助,且該學生無法負擔者,學校得協助籌措。
(六) 補助每團1萬元作為發展國際教育旅行課程之經費。
五、 為協助計畫撰寫,本市國際教育資源中心(IERC)任務學校-大園國際高中將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3時辦理線上說明會,有意申請旨案計畫者請務必派員參加,餘依本局112年3月27日桃教高字第1120028413號函辦理。
六、 系統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李建穹先生(電話:02-27301162)、熊亭筑小姐(電話;02-27301161);如有計畫填寫相關問題請洽大園國際高中陳小姐,電話:(03)381-3001925;信箱:interedu01@dysh.tyc.edu.tw。

補助基準表
國際旅行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