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張新仁教授辦理112學年度「教師教學的春天-分組合作學習初階培訓工作坊」-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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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2年9月14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120420136號函辦理。 |
二、 | 「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選用合適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
三、 | 旨揭工作坊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及地點: |
1、 | 北區: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至112年10月21日(星期六),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
2、 | 中區:112年10月27日(星期五)至112年10月28日(星期六),文心會議室(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936號2-4)(鄰近四維國小捷運站)。 |
3、 | 南區: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至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100號)。 |
(二) | 參與對象: |
1、 | 獲選本計畫112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與「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請務必參加)。 若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本計畫於101學年度至111學年度辦理之「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旨揭工作坊。 |
2、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高中職、國中及國小)教師。 |
3、 | 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之承辦人與領域輔導團成員。 |
4、 | 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
(三) | 聯絡方式: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曹瀞方小姐,聯絡電話:(02)3322-3230分機15。 |
四、 | 請有意參加學校逕上旨揭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Exam/ExamMainList.aspx?sid=19&type=B)-活動專區-初階工作坊報名。網路報名後需等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
五、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旨揭工作坊二日皆全程參與之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並核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時數共12小時(未全程參與者,不核予時數)。 |
六、 | 檢附旨揭工作坊資訊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