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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3-12-2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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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8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小姐(電話:02-77367418)。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1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