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一案-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 心臟病童獎勵學金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114年臺灣台語認證加強班(7月)實施計畫」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4年「素養導向課室評量資源建置暨推廣計畫」素養導向評量實作工作坊研習資訊一案
- 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書法教師工作坊」研習課程
- 總館114年永續發展教育推廣活動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案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114年度教學基地學校各領域教師暑假共同備課研習」
- 114年度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教育訓練—初階研習(線上)
- 轉知銘傳大學辦理「國民中小學推展學校行政人員暨教師英語口說訓練班」招生資訊
- 2025明日閱讀週
- 財團法人天下雜誌教育基金會與《天下雜誌》辦理「2025永續台灣創意教案-線上教案分享會」
- 「114年度教師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研習營」
- 114年度桃園市兒童文學獎創作徵文比賽實施計畫
- 「114年提升國小社會領域統整與探究實作迷你課程研習」
- 觀看更多內容
一、 | 依據本局113年5月8日桃教小字第113004011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113年7月1日(星期一)至同年7月5日(星期五)。 |
(二) | 研習地點:新屋區新屋國小(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號196號)。 |
(三) |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其中5項資格之一即可,且年滿18歲): |
1、 | 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
2、 | 持有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
3、 | 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
4、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客家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
5、 |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兒園)現職教師,提出教師證及 91年以後參加客家語初進階72小時以上證明者。 |
三、 | 報名資格審查方式: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示負責,詳如附件實施計畫),即日起自至113年6月6日(星期四)止,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報名(封面收件單位為新屋國小教務處,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並請註明報名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四、 | 請貴校惠允核予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公假登記。 |
五、 | 檢附「桃園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