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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228號公告「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300 / 發佈時間:2022-08-1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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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8月5日府衛疾字第1110216425號函辦理。

二、 鑒於居家隔離/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政策調整,旨揭公告對象已不適用,爰予停止適用。

三、 檢送修正公告影本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