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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公告:「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修正版)1份,請查照。-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 發佈者:dm300 / 發佈時間:2021-09-13 / 內容狀態:啟用中

、 比賽組別
一、團體組:分為下列各組,並依參賽人數細分為甲、乙、丙組。
(一) 國小 A、B 團體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二) 國中 A、B 團體組: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
中學國中部學生。
(三) 高中(職)A、B 團體組: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
學高中部、五專校院前 3 年日夜間部學生、七年一貫制大學前 3 年之
學生。
(四) 大專團體組:公、私立大專校院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五專校院日夜間
部後 2 年學生、七年一貫制大學後 4 年之學生(大專團體組不另行區分
A、B 組)。
二、個人組:分為下列各組,不另行區分 A、B 組。
(一) 國小個人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二) 國中個人組: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
中部學生。
(三)高中(職)個人組: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
部、五專校院前 3 年日夜間部學生、七年一貫制大學前 3 年之學生。參
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則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18 條: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
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
(四) 大專個人組:公、私立大專校院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五專校院日夜間
部後 2 年學生、七年一貫制大學後 4 年之學生。報名表:
(1) 初賽報名,請於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
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
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1 式 3 份,加蓋學校印信(團
體組)或註冊組章戳(個人組)後,2 份向學校所在縣市(區)
主辦單位報名,1 份報名者自留(攜帶至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
錄),未報名者,不得參賽。
(2) 決賽報名,請各縣市政府辦理初賽完畢後,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10 日前,登入報名網站後臺,勾選登錄獲得決賽代表權的個人組
及團體組參賽名單。
(四) 初賽地點:由初賽各主辦單位擇定適當場所舉行。
(五) 初賽日期:由初賽各主辦單位在限期前自行決定舉辦日期,惟決賽報名
資料須於民國 110 年 12 月 10 日前完成上網登入及紙本寄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修正版)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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