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轉知「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21條之1、第21條之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27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383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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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21條之1、第21條之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27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383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3836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吳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