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學務處公告:桃園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一案,請查照。-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300 / 發佈時間:2022-08-2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桃園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一案

說明:

一、 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111年8月11日召開之本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 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 承辦學校:陽明高中(北區)及自強國中(南區)。

(二) 報名日期:111年9月17日(星期六)至111年9月25日(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

(三) 作品送件日期:

1、 國小組:111年10月4日(星期二)。

2、 國中、高中職組:111年10月5日(星期三)。

(四) 評選日期: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五) 成績公告日期: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

(六) 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 國小組:1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2、 國中、高中職組: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

(七)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三、 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點:

(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二) 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加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三)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未乾透者不收。高中(職)組作品100-200字介紹內需註明版種及材質。

(四) 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五、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一) 北區:陽明高中教務處,電話:(03)3672706轉522。

(二) 南區:自強國中輔導室,電話:(03)4553494轉612。


桃園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