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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710 / 發佈時間:2021-12-2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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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檢送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1份。
二、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新增於現職機關(構)、學校連續服務滿1年之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為補助對象。
(二)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40歲以上未滿50歲之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調整為每人每2年新臺幣4,500元。

111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