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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管理:轉知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710 / 發佈時間:2023-09-2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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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本府112年9月19日府政安字第1120256368號函轉大陸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陸港字第1120500561號函辦理。

二、

鑒於港澳情勢變化,為減少本府同仁赴港澳(含轉機)可能遭遇之風險,請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陸委會官網首頁下方「快捷服務」列點選「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併將個人登錄影本上傳差勤系統為附件。

三、

赴港澳期間倘遇緊急事項,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陸委會香港辦事處:852-6143-9012;陸委會澳門辦事處:853-6687-2557)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