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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1學年度辦理之「學校本位暨教師 自我專業進修規劃促進服務」敘獎一案-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3-12-1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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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2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121478號函辦理。
二、 請公立學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予達到獎勵標準之教師嘉獎1次;如有校長獎勵案,以獎懲建議函及WebHR報本局核辦,教職員敘獎授權學校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發布;非公立學校請本權責依相關法規辦理達到獎勵標準之教師敘獎。
三、 教師獎勵名單查詢方法請參閱附件「學校本位暨教師自我專業進修規劃促進服務」獎勵方案-各校獎勵名單查詢操作說明。
四、 倘有查詢系統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黃姿萍小姐,電話:07-7258600,電子信箱:inservice24@nknu.edu.tw。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1學年度辦理之「學校本位暨教師 自我專業進修規劃促進服務」敘獎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