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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第8點、第9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806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4-01-1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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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國教署113年1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80692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於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范小姐(電話:02-7736744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第8點、第9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806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第8點、第9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806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