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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部分規定、第8點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34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4-02-2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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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345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科員(電話:(02)7736-5646)。

「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部分規定、第8點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34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部分規定、第8點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34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