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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第1次修正)-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4-07-2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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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第1次修正)」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7月17日府教終字第1130140413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之國家語言建議書面用語名稱,旨揭要點中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調整為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

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第 1 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