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函轉教育部澄清網路傳言施用毒品者未來可免服兵役一事,係屬不實訊息,請轉知學生並加強宣導,請查照。-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 文化部第17屆文馨獎自114年6月13日起公開受理報 名,敬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參獎,
- 【114年東門暑期游泳育樂營群組更新公告】
- 法務局辦理114年「消保小尖兵夏令營」活動一案 ,請鼓勵貴校3至6年級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 114年度「馬幼有藝思」藝術沃土計畫:「菌村漫遊」藝術教育特展活動資訊
- 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桃園臺地陂塘推廣教育計畫-「千陂粼粼-桃園陂塘之星」特展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最新消息查閱連結,方便查閱最新教育局訊息及各項措施公告。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中小學在職教師暨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提升計畫」- 114年(北區場)感性啟蒙教師研習課程資訊
- 中華文化總會辦理第13屆「總統文化獎」徵選
- 中華民國第五十六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桃園市徵集
- 轉知南投縣體育會辦理「2025年真佛宗民俗文化嘉年華暨南投縣運動i臺灣計畫-華光盃民俗體育競賽」一案,請查照。
- 龜山國民小學114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簡章
- 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114學年度體育班新生入學暨轉學生甄選簡章
- 函轉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辦理「114年度全國協會盃曲棍球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 函轉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與臺中市梧棲區體育會共同辦理「114年臺中市梧棲區體育會第四十七屆全國小學生柔道邀請賽」報名簡章1份,請查照。
- 函轉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辦理「114年全國青年盃中小學軟式網球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
- 觀看更多內容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學第1100110208號函辦理。 |
二、 | 查兵役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一、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以及第5條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一、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二、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 |
三、 | 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1條第2項:「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
四、 | 爰上,施用毒品除有害身心外,並無免服兵役之可能,倘誤用第一、二級毒品(如混合型毒品咖啡包),其刑期較兵役更長,請提醒學生勿受網路謠言誤導,自毀前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