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桃園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本土語文揪團共學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訊息公告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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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繪獎獎勵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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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及新住民子女教育業務案
- 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素養導向數學教學與AI應用跨校共備工作坊」
-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以下稱本團)辦理表演藝術類跨校社群工作坊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114年國中小本土教育教材徵集計畫」
- 「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學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報名表與招生簡章(請參閱報名網址)
- 113學年度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辦理「國民小學藝術領域課程教師教學增能工作坊」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4年「素養導向課室評量資源建置暨推廣計畫」線上專題講座研習資訊一案
- 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第3次教師甄選簡章一案
- 桃園市教師會7、8月辦理多元研習,詳如說明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委託本局辦理「114年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夢的N次方素養工作坊-桃園場」實施計畫1份
- 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以下稱木博館)辦理「114年度木藝教育暑期研習系列課程」
- 因材網國小表演藝術教材《我要當表演藝術推薦人》暑假作業徵件及獎勵活動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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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2104A號令修正發布「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辦理。 |
二、 | 為提升桃園市國中小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鼓勵教師揪團自組本土語文專業學習社群,同儕合作共備、協同教學,以提升教學成效,並透過自主規劃研習內容,強化教師本土語文之聽、說、讀、寫能力,提高教師本土語文能力認證通過率,爰訂定旨揭計畫。 |
三、 | 本案申請方式與補助原則摘述如下(餘詳如附件): |
(一) | 各校教師自主校內揪團,滿5人即成團,由揪團召集人填具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向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學校協助將已核章之表件寄至本局(國小教育科)。 |
(二) | 實施對象為桃園市各公立國中小學校教師(含代理、代課、課後照顧教師、學習扶助教師、實習教師、退休教師)及學校志工。 |
(三) | 每群申請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整為原則,每校不限申請一群,補助項目包括講師費、教材教具費、茶水及雜支等,惟每一社群執行皆須辦理至少2場次專家教師本土語文報考經驗傳承與指導講座或研習。 |
(四) | 本案為跨年度計畫,請有意申請之學校經費概算編列分成112年(補助額度以5,000元整為原則)及113年(補助額度以1萬元整為原則),經本局核定後分年撥付。 |
(五) | 辦理時間:自核定日起至113年7月12日。 |
四、 | 參與本案之社群成員,倘日後通過閩(客)語中高級認證或原語高級認證,則應積極協助擔任學校本土語文課程教師。 |
五、 |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12年11月10日(星期五)前將已核章之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免備文)寄(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彙辦。 |
六、 | 本案有功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於計畫辦理完竣後,認真盡職,達成目標之社群召集人核給嘉獎1次,參與社群成員核給獎狀1張;計畫結束後,請貴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倘涉及校長、人事人員敘獎請學校以獎懲建議函(及WebHR)報送本局人事室;會計人員敘獎以獎懲建議函報送本局會計室,待本府主計處召開主計人員考績會議時,一併提出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