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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激勵措施表」及「地方政府發放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一覽表」-桃園市東門國小全球資訊網-優質教育

發佈者:dm200 / 發佈時間:2021-06-1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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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桃園市政府 地方政府 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 勵要點

獎勵對象: 1.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下稱認證)合格,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 學、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 2.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參加認證合格,非具前揭學生身 分之原住民民眾。

初級:3,000 元 中級:4,000 元 中高級:5,000 元 高級:1 萬元 優級:1 萬 5,000 元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激勵措施表